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7〕10号)
日期:2017-04-26 09:19:00

粤安监管一〔201710号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厅函〔2017〕1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支撑,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根本路径。安全科技活动周是宣传安全科技、普及安全理念的重要工作平台。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 “科技强安、创新驱动”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地安全监管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要注重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制定安全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于5月20日至5月27日在全省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突出面向企业职工,针对高危作业人群,组织专家进行科普讲解,向社会开放安全生产科普宣传培训教育基地、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等安全科技资源,举办各种体验性强、参与度大的科技活动,推进安全科技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全民安全科技素质。

三、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以本地区安全科技研发应用推广成果为重点,大力宣传近年来安全科技所取得的成效,努力塑造安全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单位和个人典型,促进社会重视安全科技。宣传内容和重点要突出地区特色,注重实效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安全科学知识,展示安全科技成果,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以科技促安全,创造良好的科技强安、创新驱动的社会环境。

四、做好总结。请各地对本地区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5月30日前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电子版发至邮箱ghkj0001@163.com。联系人:苏旺胜,联系电话:83135735。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厅函〔2017〕162号).PDF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425日 


指导单位: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茂名市中小企业局

主办单位:茂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服务运营单位:茂名易商企业服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