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及《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推动茂名经济社会振兴发展,经茂名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同意批准,为北京国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指导,广东汇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茂名市易商企业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业信用管理中心广东服务站粤西分站。并在粤西范围内开展中心企业会员发展、征信核实、现场核查、服务应用等服务。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流程

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报名,填写《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申报书》,打印并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和骑缝章,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中国国家权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授权服务中心。 初 审 信用管理中心粤西分站将企业提供的资料、信用机构获得的全部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复审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和初评,并出具初评报告。 评审委员会终审 信用管理中心组织专家成立信用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价。 终审公示 评价结果在国家商务部主办的中国市场秩序网及信用管理中心、茂名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官网上发布,公示十五天。公示期满后,信用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结果。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信用管理中心粤西分站提出。信用管理中心粤西分站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对于反映突出的问题经核实做出答复和处理。 结果发布 对评级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级信用企业”的牌匾和《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管理中心粤西分站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对于反映突出的问题经核实做出答复和处理。 年度复审 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需重新申报。有效期内还需进行2次年度复查,每次年度复查需提前1个月向协会提交相关资料。

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价值

★荣誉资质提升:评为国家级信用企业示范单位,成为国内信用荣誉度最高的企业;

★品牌形象宣传:允许在产品品牌、包装、说明书、合格证等媒介上使用的国家级信用标识;

★融资贷款优惠:争取机构风投、融资担保、银行放贷等提供的国家级信用证明;

★商务合作使用:在企业招商、政府投标、签约合作等出示的信用资质;

★政策扶持争取:根据《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将作为政府面向企业扶持资金优先服务对象。

申报条件

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参评条件:

(1)依法等级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企业成立已满三年或以上;

(2)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企业无信用不良记录及违规违法行为记录;

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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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业信用管理中心、广东服务站粤西分站

服务热线:0668-2995122、0668-2768828、0668-2727639、0668-2727637

地 址:茂名市油城四路63号(市经信局一楼)

指导单位: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茂名市中小企业局 主办单位:茂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服务运营单位:茂名易商企业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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