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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广东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质量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和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人社| 浏览(620)| 收藏

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2021〕008号

各高职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广东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现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认定和推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次仅限于具有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立项基础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内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二、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范围必须为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领域。

三、推荐限额

每校限额推荐为5项。各高职院校青年教师或一线教学管理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占推荐名额的30%以上。

四、申报要求

具体要求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具体见附件1)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1.教指委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盖章PDF扫描件);2.教改项目申报书(附件3,盖章PDF扫描件)

(二)报送要求。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一次性报送,压缩包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名称+2021年省质量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电子版材料容量不得超过50兆。

六、工作程序

(一)学校申报。各职业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查。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秘书处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开展评审,确定项目排序和推荐名单。专家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方式。

(四)审议公示。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网站:广东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https://www.gtxy.cn/cxcyjzw)

(五)正式推荐。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将遴选结果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由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统一转发至各校。

(六)材料报送。各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将教指委推荐项目纳入学校推荐项目范围(不纳入限额),按文件要求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七、其他事宜

(一)报送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

(二)电子邮箱:2978786807@qq.com。

(三)联系方式:粤职创新创业教育委秘书处,马老师020-36004585。

附件:1.粤教职函〔2021〕 41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2.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3.教改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代章)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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