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项目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4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的有关规定,市工信局组织专家组对茂名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项目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关于茂名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拟安排计划
(装备材料消费品工业科,联系人:黄愉,电话:2288318)
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