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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茂名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9年06月19日| 来源:人社| 浏览(24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等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茂名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工作分两天进行,入围体检的具体名单见《茂名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6月22日体检,第一批)》见附件1)、《茂名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6月23日体检,第二批)》(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为6月 22 、23日(分两批进行,见具体安排表),体检在茂名市区,体检集中地点请留意茂名组工网、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6月21日的公告。

三、体检要求

1.体检报到。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点前携带本人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请各位考生留意,对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纪律。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抽签序号再交招录单位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贴在胸前左侧,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3.近视的考生体检当天请自备眼镜,方便矫正视力的检查;建议体检当日穿着宽松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等任何饰物,以免影响X光项目检查。 

4.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5.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6.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体检须知(见附件3)及体检标准(见附件4-7),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体检当天,请考生根据体检具体安排,带齐证件,准时抵达体检集中地点。

 

附件 1.茂名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6月22日体检,第一批)

2.茂名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6月23日体检,第二批)

3.体检须知

4.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6.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7.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8.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9日  


      

1.茂名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6月22日体检,第一批).xlsx

2.茂名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6月23日体检,第二批).xlsx

附件3:体检须知.doc

附件4: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doc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附件6: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7: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8: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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