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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02月13日| 来源:农业农村| 浏览(322)| 收藏

粤农农〔2019〕72号


  2018年我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和《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围绕全省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农业立法工作得到强化,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建成,法制监督力度逐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工作督查,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及时开展工作部署。印发《广东省农业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8个方面28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分解落实至具体处室单位。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印发《关于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围绕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组织厅内各处室单位着力整改。三是狠抓工作督查。组织开展农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暨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察,抽取江门、阳江、汕尾、揭阳四市开展现场检查,围绕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 

  (二)完善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 

  一是完善法制审查各项制度。结合工作新形势修订《广东省农业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预审制度和制定发布程序规范等。结合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举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培训班,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甄别水平。2018年度我厅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27件,发布厅规范性文件12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查制度,公布《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10种需要法制前置审查的行政行为。二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年度重点推进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的载体、渠道和形式。在原有决策事项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广东农业微信公众号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留言平台。三是建立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衔接制度。签署《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广州海事法院服务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 

  (三)强化农业立法,全面推动农业法制建设。 

  一是稳步推进农业立法工作。积极向省人大提出今后五年农业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向省法制办提出2019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积极开展《广东省种子条例》《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的立法草案起草工作,三个立法项目均在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草案送审稿正式上报省政府。《港澳流动渔民雇用内地渔工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9年2月1日起颁布实施。二是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对涉及军民融合、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证照分离改革、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证明事项等7个专项内容的法规、规章、文件进行清理,形成清理结果上报有关单位。同时,取消我厅规范性文件设定的7个证明事项,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四)落实执法责任,深入开展各项农业执法活动。 

  一是全面部署开展农资打假、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全省部署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等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切实治理行业乱象,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协作联动,提高执法监督效能。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印发《打击农业违法犯罪和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协作工作制度》;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办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渔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与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社联合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督导检查,派出4个督查组,分赴汕头、揭阳等8市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与省公安厅、原省食药监局联合开展屠宰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渔业、海洋系列执法行动。全力抓好休(禁)渔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偷捕行为,努力维护休(禁)渔期良好秩序和渔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我省水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据统计,全省共查获涉嫌违规渔船1300艘,没收涉渔“三无”船舶330艘,没收非法渔获物25000公斤;移送公安部门涉嫌犯罪案件170宗,涉案人员200名;全省共清理违规网具7515张、13.54万米。广东、广西和海南联合开展了2018年北部湾渔场及粤桂琼交界海域伏季休渔监管海上执法行动,省渔政总队联合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东海分局、广东省海警总队、福建省海警总队、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共同开展台浅海域及闽粤交界海域监管海上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交界海域违规渔船偷捕行为,保障了伏季休渔秩序的稳定。 

  三是扎实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并在主要媒体和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2018年5月至9月组织开展线索摸排重点行动月活动,重点对农村集体“三资”、畜禽屠宰、农药兽药、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力排查。目前全省农业部门共摸排线索536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8万人次,整顿农资市场4413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01宗,移送司法机关26宗,逮捕9人。省渔政总队组织开展“亮剑2018-3”海洋渔业专项行动,移交海洋渔业涉黑涉恶线索4条。行动得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在第二次全省会议中给予了通报表扬。 

  (五)优化审批服务,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一是深化我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委托下放市承接行政许可事项17项,依法签订委托协议,并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制定下放事项监管办法等措施强化下放事项的管理。二是按照“三级四同”原则,开展农业部门纵向行政职权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编制行政权力通用目录,按时完成中介服务事项的要素细化、审核发布等工作。完成我厅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同时,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做好标准对接,制定优化准入服务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发证清单、用证清单与电子化的证照模板。三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目前我厅共有6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办理,2018年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838件,全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到现场次数为0,网上办理率达到100%。不断丰富群众办事渠道,推进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群众可直接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也可通过登录“广东网上办事”手机APP进行办理。 

  (六)加大政务公开,切实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一是强化主动公开。2018年我厅门户网站完成数据更新15247条,主动公开信息1383条。广东农业微信公众号推出图文信息327条,总点击率359万,服务112万人次。二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跟踪督办,确保依申请公开100%按时办结,2018年共办理29宗依申请公开件,全部按时办结。三是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制定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广东省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指引等文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公开,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安排方案均在广东农业信息网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上同步公开。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积极采取在线访谈、撰写解读文章、答记者问等方式对《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农业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办法》《广东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等进行政策解读。 

  (七)依法办理复议、诉讼和信访,及时化解涉农社会矛盾。 

  一是依法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2018年我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宗,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宗。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听证审理或者集体讨论决定。首次公开举办行政复议听证会,审理长江食品公司不服江门市农业局行政处罚一案;对罚没款数额过千万的李某不服佛山市农业局行政处罚一案进行集体讨论。两个重大复杂案件争议均得到妥善解决。二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2018年我厅共接到群众来访来信来电事项407件,其中我厅直接办理复查复核案件6件,转办信访事项401件,均按时答复信访人或回复信访局。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围的200件信访事项,及时引导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同时,答复处理12316三农热线与微信平台的咨询投诉案件69件。农业信访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未发生厅属干部职工进京上访事件。 

  (八)主动接受监督,认真配合落实各项监督工作。 

  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省人大、政协监督。2018年,我厅共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96件,其中主办件44件;办理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99件,其中主办件39件。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领办一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原海洋渔业厅修订了建议提案办法,印发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评价办法。目前全部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答复,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委委员的反馈意见全部为满意和基本满意。同时,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设在线咨询和投诉窗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自觉接受部门监督。 

  (九)强化学法培训和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宣贯。一是组织召开省农业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展开讨论,厅党组成员分别谈学习体会,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交流发言。二是举办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班,分别举办一期学习宪法辅导报告会和一期合法性审查制度解读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和原法制办领导为我厅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作授课。三是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习考试和年度学法考试。组织全厅行政机关处级及以下正式在编国家工作人员共574人参加了宪法专题学习和考试,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四是强化宪法法律进农村工作,印发宪法小册子3000本,下发《关于加强宪法宣传 促进宪法进村入户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农业部门加强宪法宣传工作,促进宪法法律精神进农村。在宪法宣传月活动期间,结合种子博览会向群众派发宪法小册子,宣讲宪法精神。 

  结合执法活动开展普法工作。通过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人民网、新华网等渠道加大扫黑除恶正面舆论宣传力度,提高震慑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共开展媒体宣传375次,在广东农业信息网和厅宣传栏滚动宣传农业领域扫黑除恶标语,组织各级农牧部发放宣传资料60290份。4月中旬至5月中旬,组织各市、县农业部门开展“2018年广东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省共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9876人次,印发明白纸、宣传资料24.6547万份,标语横幅1217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126场次,接待咨询群众43.4848万人次,受理投诉举报44人次,案件回访51件,展销农资产品7.5671万公斤,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辨别真假农资的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涉农矛盾纠纷仍然较多。近年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深入推进,涉及农村土地以及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纠纷有增加的趋势。由于涉农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关复议案件办理难度大,当事人不服复议结果提起行政诉讼的可能性增大。部分行政许可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仍有个别许可事项归档不完整。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为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2019年我厅将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重点,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农业法治制度建设。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依据新形势新机构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将立法、依法行政、法制监督、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工作等纳入领导小组职责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要求,制定我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信息公开办法。 

  二是加快落实各项立法任务。加快起草《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修订草案,继续推动《广东省种子条例》《广东省耕地质量管理规定》《广东省牛羊屠宰管理办法》三项立法有关工作。做好《港澳流动渔民雇用内地渔工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根据机构改革的精神,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及时提请修改或废止与改革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是规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强市放权工作。加强已取消、转移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承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继续完善“互联网+政府服务”模式,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涉农违法行为。加强纵向与横向执法联动与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强化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继续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降低管理风险;加大对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查,提前防范执法风险;继续开展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法制人员培训。 

  五是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根据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启动法律机关创建工作,及时组建专业的普法宣传队伍,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确保每年领导干部学法培训不少于2期;继续组织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学法考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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