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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益农信息社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09日| 来源:农业农村| 浏览(1239)| 收藏

粤农办〔2018〕37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在全国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部署,根据《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6〕7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18〕19号)要求,落实我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实现2018年建成运营益农信息社7893个以上,益农信息社在行政村覆盖率达40%以上,2020年行政村全覆盖的目标,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益农信息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益农信息社建设总体要求

  (一)工作任务

  各地级以上市按照辖区内行政村数量,按照三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统筹推荐认定益农信息社,2018年申报认定不少于40%。标准社和运营社按照不大于4:6的比例遴选。同时,益农信息社要优先覆盖贫困地区,充分发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作用。

  (二)基本类型

  按照实现“四类服务”即: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要求,从以下类型中认定益农信息社标准社和运营社:

  1.标准社,主要提供公益、便民类服务:在条件成熟的行政村(村委会)、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点、农技推广机构等建设主要承载政府公益服务的益农信息社。在条件成熟的便民超市、农资店、兽药饲料门市、通信代办服务点等各类商业网点等建设便民服务的益农信息社。

  2.运营社,主要提供电商、培训类服务:在条件成熟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在“三品一标”等品牌企业、菜篮子基地、电商体验馆等政府扶持或认定的各类涉农主体中认定益农信息社。

  (三)主要标准

  按照择优布点、服务先行、运营先试,省、市、县共推共建的思路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和益农信息社申报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六有”(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要求,遴选和推荐益农信息社。

  1.有场所:要有专门用于信息服务的场地,建筑设施安全完备,供电稳定。

  2.有人员:每个益农信息社至少配备1名信息员。

  3.有设备:至少配备1台计算机、1部电话,有条件的益农信息社可配置视频设备、打印机、触摸显示屏等相关设备。

  4.有宽带:配备宽带网络,网络带宽不低于4M,能提供免费WIFI环境,可供无线终端设备上网浏览信息、即时通讯、下载更新软件等。

  5.有网页:要在广东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建立终端网页,定期维护、更新报送信息,利用平台提供服务。

  6.有持续运营能力:人员相对稳定、服务满足需求、经营可持续,愿意接受省级运营商和县级运营中心统筹运营。

  遴选推荐期间,要把信息员选配作为重中之重优先考虑。

  (四)信息员遴选

  1.选用条件: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和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

  2.重点对象:对应益农信息社类型,重点在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青年、农村经纪人、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技术员、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商超店主中选聘。

  3.技术要求:选择有一定文化,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和互联网,沟通能力强、服务态度好、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

  二、益农信息社申报认定流程

  根据《农业农村部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规范》要求,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村级站选建工作,地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整县推进村级站建设,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的遴选、认定、管理和考评工作。采取自主申报、村和乡镇(街道)两级推荐、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与运营企业共同审定的工作流程。审定合格后,由地市级综合验收汇总、报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认定工作在广东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实施,网址为:www.gd12316.org。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主申报

  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安卓APP、电脑等方式,注册开通广东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账号(详见附件1),网上填报《2018年广东省益农信息社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至上一级。

  (二)县级认定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县级运营中心(没有成立县级运营中心的,由省级运营企业代行相关工作),通过电脑端登录广东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详见附件1),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定(登录账号详见附件3)。其中东莞、中山市由市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运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

  本次申报平台暂不分配村和乡(镇)管理账号,村和乡(镇)两级推荐方式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三)市级综合验收汇总

  由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对县级认定的益农信息社进行综合验收,经系统导出《2018年广东省益农信息社市级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盖章上报省农业厅。

  (四)省级备案

  省农业厅对益农信息社申报结果备案,省级运营商统筹开展运营工作。

  三、“惠农信息社”复审及更名

  为落实全国益农信息社统一名称的要求,对2015年全省认定的“惠农信息社”进行复审,并更名为“益农信息社”。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2015年认定的“惠农信息社”进行复审,复审流程、登录方式、审核程序与新申报益农信息社一致。2015年认定的惠农信息社名单见粤农函〔2015〕1348号。

  系统会将复审名单自动录入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导出的《2018年广东省益农信息社市级推荐汇总表》。

  四、益农信息社申报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报时间截止为8月20日。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于8月30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邮寄省农业厅(收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1号楼222房,电话:020-37288208、37288673)。

  附件:1.广东益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2.2018年广东省益农信息社申报表

     3.市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管理员账号及密码(见纸质版)

     4.2018年广东省益农信息社市级推荐汇总表

     5.2018年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各市益农信息社申报任务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相关文档:关于公布省级惠农信息社认定结果的通知(点击下载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益农信息社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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