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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44期)
2017年11月16日| 来源:交通运输| 浏览(259)|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其他食品共13类食品52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12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22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乳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35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27批次、饮料16批次、食品添加剂5批次、其他食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汉豆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来一圈(膨化食品),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48.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武汉玉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竹牌兰葛茶,甜蜜素检出值为3.8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安赛蜜检出值为1.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武穴市广蕲酥糖厂生产的手工咸麻花,霉菌检出值为18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武穴市珍珠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棉籽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77.3mg/kg,标准规定为≤50mg/kg;苯并(a)芘检出值为74.3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武穴兴隆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蓝莓面包,霉菌检出值为1300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荆门市五三隆鑫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994μg/kg,标准规定为≤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武汉、荆门、黄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1116   

3.食品抽检合格-20171116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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