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加强对茂名中小微企业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茂名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茂经信中小企[2015]166号)、《关于组织申报“茂名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企业池”的通知》(茂经信中小企函[2012]291号)等文件精神,由茂名市政府安排的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及省以注资方式投入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构成风险补偿“资金池”, 作为增信手段,专门用于补偿合作银行为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后产生的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源共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经所属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符合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型标准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主营业务突出,财务管理规范,经营业绩逐年增长的优质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二)近2年来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企业年销售收入和利润持续下增长;

(三)近2年企业及主要股东(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市联合征信系统等征信机构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

(四)中型企业上年度上缴税收超过50万元;小型企业上年度上缴税收超过30万元;微型企业上年度上缴税收超过10万元。 新增的新兴产业企业不设上年度缴税数额标准。

(一)填写《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入池申请表》(含电子档,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上二年度的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包括当年至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统计报表);

(四)“茂名市联合征信系统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有贷款需求的并符合“资金池”准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请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或邮寄到茂名市中小微公共服务平台 (茂名市油城四路63号市经信局一楼)。联系人:梁春燕,联系电话:0668-2995122转金融服务部,18998280548。

 

指导单位: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茂名市中小企业局 主办单位:茂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服务运营单位:茂名易商企业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www.es6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200593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