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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18-01-12 | 来源:茂名市政府| 浏览(350)| 收藏

   为加快推进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日前,我市出台《茂名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等内容,对全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和明确责任分工。

  《工作方案》确定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深入推进个人实名登记制度等16项重点任务。明确要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个人诚信教育,积极选树和推介诚信典型,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在深入推进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积极落实政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隐私保护,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在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基础上,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通过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工作方案》提出对具有优良综合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便利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可以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四类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采取联合行政性惩戒措施,如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同时要求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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