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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2016-07-21 |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浏览(268)| 收藏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学友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市残联,了解市残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三年来,市残联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按照《中国残联章程》,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我市残疾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据了解,2013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残联的“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残疾人基本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成绩突出。

  在过去的三年里,市残联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及法律法规,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导,制订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积极开展扶残助残工作,切实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抓好残疾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扶贫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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