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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区人民法院三至五层审判庭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2-12 | 来源: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661)| 收藏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茂南区人民法院三至五层审判庭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MMGPC2017GC117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南区人民法院三至五层审判庭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最高控制价):人民币344.162965万元。

(四)   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是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三至五层审判庭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总装修面积1857平方米,包括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水电安装工程。(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   工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交付使用。

(六)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七)   项目类别: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工程)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须没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到完工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响应供应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提供证明原件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人民检察院出具,记录证明的有效期须包含在投标截止期内。)

(八)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失信及违法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及违法处罚有效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

三、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11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二)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在本中心的“报名保证金系统”以供应商名称实名注册(注册资料须真实有效),填写《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四、项目实施地址及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1现场踏勘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四路53号大院

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自行选择;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668-2877996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二)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17年12月11日08时30分至2017年12月19日17时00分。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17时30分。(提示:为确保保证金缴纳有效,请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三天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成功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达系统为准,逾期视为谈判响应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网上系统缴纳,报价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须报名购买了采购文件,报价供应商通过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点击左侧登陆入口的 “保证金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系统登陆,对所投项目(请认真核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附上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的交款银行底单)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申请,获取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后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需以转账方式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提交,提交保证金的账户应与系统注册时的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一致,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谈判响应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1221845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谈判时间:201712219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525000)

联 系 人:邱小姐/潘小姐

电   话: 0668-2289005

传   真: 0668-2289983

网    站: jyzx.maoming.gov.cn

八、 采购文件公示:

参照《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九、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11日

作者: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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