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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2017-11-09 |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1916)| 收藏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延至3年 小微企业最高可贷300万元


  近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将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由2年调整为3年,出台了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与过去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相比,新政策的贷款群体范围进一步扩大,首次将本市户籍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所涉及的分流职工、符合条件的网络商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四类群体纳入创业扶持范围。贷款期限进一步延长,将贷款期限由以前2年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贴息改为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还款方式更加灵活,个人可选择三种贷款还款方式:一是贷款期三年,第一年按月付息,第13个月起按月还本付息;二是贷款期两年,第一年按月付息,第二年按月还本付息;三是贷款期一年,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针对小微企业创业资金短缺的“痛点”,新出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列入山东省小微企业推送名录范围内的企业,申请贷款前当年新招用本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本市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人数占职工总数30%以上(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贷款额度及方式上,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在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内,由省规定的每招用1人10万元标准计算应贴息贷款额度,提高到每招用1人15万元标准;对贷款期满且按期还本付息的贷款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小微企业贴息;对采用房屋抵押、质押反担保方式并通过政策性创业贷款担保机构和评估机构审查确认的,可由政策性创业贷款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合作银行发放贷款;采用非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小微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应贴息贷款额度1.5%的比例给予小微企业担保费补助。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政策性担保机构8家,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规模扩大到近10亿元。2012—2016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量达到29.57亿元,惠及50万劳动者,创业贷款由“小众”推向“大众”,有力地激发了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青岛4新政助力就业创业 小微企业可贷款300万


  10月26日,青岛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四项就业创业新政。为提高居民就业能力,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持证”企业职工可按职业技能等级分别申领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补贴。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由2年调整为3年,并出台了3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另外,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模式上实现两个新的调整和突破,实现申领失业保险金“最多跑一次”。


  符合条件可领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通知,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企业职工(企业职工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申领补贴时在本企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含补缴),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提升层次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在岗培训补贴(含金蓝领培训)、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培训补贴等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不重复发放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非本市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高300万


  在扶持小微企业创业方面,下发《关于开展青岛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有关工作的通知》,把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列入山东省小微企业推送名录范围内的企业,申请贷款前当年新招用本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本市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人数占职工总数30%以上(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纳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除了惠及面广,扶持力度也非常大,小微企业最高可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通知中指出,在最高贷款额度300万元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每招用规定人员1人按15万元标准计算应贴息贷款额度,比省规定的每招用1人10万元的标准多出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人社部门、贷款担保机构等综合确定。对贷款期满且按期还本付息的贷款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小微企业贴息。同时,进一步延长贷款期限,将贷款期限由以前的2年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为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


  申领失业保险金“最多跑一次”


  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办事,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模式上实现两个新的调整和突破。


  此次下发的《通知》规定,2017年1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式由个人按季申报调整为一次性申报、按月发放。主要从个人申领、资格确认、汇总审核三个方面规范和明确了具体办理流程。调整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式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可一次性申报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间不需再次现场办理申领手续,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减少大量时间和交通成本,为失业人员带来极大便利。


  宁夏地税“银税互动”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2015年以来,宁夏地税局与银监部门、银行开展“银税互动”合作,延伸拓展纳税信用增值应用,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17年6月底,“银税互动”已对528户纳税守信中小微企业发放有抵押和无抵押两类贷款9.95亿元。


  “银税互动”将企业信用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实现了信用信息增值;金融机构利用纳税信用及相关纳税信息,解决了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精准放贷,大大降低金融风险;受益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解决融资问题,在实现发展的同时增加了税收收入。


  享受到纳税信用守信激励措施贷款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地税部门将纳税信用等级评级结果应用与企业融资有效对接,起到了撬动、放大和桥梁作用,为企业创业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山东多措并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破解融资等难题


  目前,山东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差距,面临困难和问题,是山东省经济发展的短板。


  存在从事传统产业的多,新兴产业的少,从事初加工、高能耗行业的多,创新型企业少;组织层次偏低,重管理轻治理,产权不清,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在融资、创新、市场开拓方面处于弱势;生存寿命短,活力低,直接融资能力不强等问题。


  今后,山东将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小微企业治理能力;推进创新,着力提升小微企业实施新旧动能转换能力和“四新四化”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放管服” 改革,简政放权,加强公共服务;强化要素支撑,通过加大财政扶持、扩大直接融资、推进政银合作、落实税收优惠,加大创业、创新、人才支持力度,增强发展活力;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特色重点产业升级,鼓励创新产业发展,推进品牌战略,通过推进“个转企”“企升规”,促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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